汉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汉川质监人精神风采文化作品赛”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孝感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8 年质监文化建设活动计划提纲》,丰富质监人文化生活 ,展示汉川质监人精神风采和文化素养,选送优秀文化作品参加孝感市质监系统“质监风采”文化生活作品展览,根据《孝感市质监系统“质监风采”文化生活展览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推选人员:
各单位推选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人数不限,名单于7月15日以前报局办公室。
二、作品内容:
以质监事业发展为主体,紧紧围绕质监文化、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社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等活动,充分展示质监人的工作状态和生活风采的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
三、具体要求:
1、参赛作品应反映汉川质监人工作状态、文化生活和精神风貌,具有一定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2、各单位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硬笔书法(字体自选)、绘画(素描、速写、漫画、水彩、水粉、油画、剪纸、木刻等自选)、摄影作品各不少于一件。
3、规格:绘画、摄影作品不小于700×500毫米。硬笔书法纸张为420×290毫米(A3),并将字体(字体不限)书写在文字格内(可在标准作文本的文字格样放大)。
4、各单位须在8月10日前集中向局办公室报送参赛作品。作品应标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和报送单位。
四、评比办法:
在本局聘请5名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评选。(评选时间另定)。
五、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各类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各一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奖励200元、100元。各类一等奖作品送“孝感市质监系统‘质监风采’文化生活作品展览”参展。
附:
孝感市质监系统“质监风采”文化生活作品展览活动奖励原则:
各类参展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发奖金300元、200元和100元。
汉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