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须年审 质监应巡查
本报讯 (吴光银 记者张 华)日前,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质量技监系统和企业认真执行《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据悉,该《办法》是全国省级质量技监局制定的第一个针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办法。 据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获证企业的审查换证以5年为一个周期。实际上,一些企业在获证后容易产生麻痹思想,进而放松管理,导致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现象。一些监管部门也认为,既然企业已具备了生产条件,监管工作就不必像获证前那样 “盯着不放”,致使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出现空白和断层。因此,加强对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势在必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7年10月组织制定了 《办法》。 据介绍, 《办法》共分总则、建档管理、年度监督审查、日常监督检查和附则等5章34条。最具创新意义的是第3章 《年度监督审查》和第4章 《日常监督检查》,第一次提出了对获证企业实行年审和巡查的监管理念。第3章 《年度监督审查》明确规定:获证企业自取得生产许可证之日起,每年度应当向质量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