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质监局对流通领域的13类食品进行大检阅
春节将至,是食品销售的旺季,为了规范食品生销售行为,保证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效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的要求和部署,汉川市质监局从元月1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的执法检查,以确保市场上销售的13类食品质量安全。
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销售无证产品的,该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汉川市质监局将长年开展这种检查,同时提醒食品销售经营门市部、超市业主和消费者2007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13类食品,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