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行业投资促进中心,有关行业协会,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各位委员,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经省政府同意,按照《湖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省名推委、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06—2008年湖北名牌重点培植认定品种目录规划及中国名牌重点扶持企业名单的通知》,根据近年来我省工业各行业发展状况,本着科学分类、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均衡发展的原则,我们对湖北名牌评价产品目录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2007—2009年湖北名牌评价产品目录》(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价目录》)印发你们,请按照《评价目录》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就今年湖北名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和产品必须符合《湖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产品列入了《2007年评价目录》。当年申报中国名牌和2004年度湖北名牌的产品不受此限制,可同时申报湖北名牌。
按照有效期三年的规定,2004年度湖北名牌产品必须重新申报,否则一律取消湖北名牌产品称号。重新申报企业由所在地市、州、直管市、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知。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4月20日至5月20日自愿到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填写湖北名牌产品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文下载》栏直接下载,也可由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本次申报一律使用湖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申请表,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并附上规定的证明材料。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不接收其他格式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申请表中的《申报湖北名牌产品告知书》,在理解的基础上,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
(三)申请表“续表2”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一栏可不填写,但必须按产品执行标准提供省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凡不宜进行检测的大型成套设备和系统,企业需提供产品定型鉴定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
四、申报程序
(一)市州初审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是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表的制作、填报和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申报产品是否在今年评价目录中等。对列入各种行政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存在严重环保污染问题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形成推荐意见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初审基础上,对每项产品形成推荐意见,填写申请表的“表4”。推荐意见中,必须如实反映企业的申报优势,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内容。
(三)上报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需将推荐产品的汇总名单和所有推荐企业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以邮戳为准)统一于5月30日前上传(报)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
(四)行业审查及专家评审
由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组织进行。
五、公示
(一)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接受社会监督,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对资料初审合格和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企业进行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内容:申报企业名称、品牌、申报产品的销售量、销售额、出口量、出口额以及上缴税额等数据。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于5月30日前将当地申报企业公示内容(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上传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将于7月上旬对资料初审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进行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时间、内容另定。
(三)公示意见处理。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对公示反映的问题直接或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确实存在问题,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六、湖北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湖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八严禁”的通知》的规定进行,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举办关于评价工作的论坛和培训班,不与其他任何评价结果对接。在湖北名牌产品申报和评价期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不得带企业到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质监局及其他机构介绍情况,更不能违反名牌评价工作的纪律。自本通知发出以后,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邮寄地址
湖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地址:武汉市东湖路1号,邮箱: hb_zlc@163.com
邮编:430071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hbzlj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 2007-2009年湖北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及代码
2. 湖北名牌产品申请表
3. 申报湖北名牌产品申报数据公示表
二○○七年四月四日
附件1:
2007—2009年湖北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及代码
一、2007年评价目录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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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产品类
别代码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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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 |
0111 |
谷物的种植(种子种苗,水稻、玉米种子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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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
蔬菜、园艺作物种植(叶类蔬菜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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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
花卉的种植(花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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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
水果、坚果的种植(柑桔、梨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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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
家禽的饲养(畜禽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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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食品加工业 |
1320 |
饲料加工(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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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制造业 |
1411 |
焙烤食品制造(烘烤食品) |
|
1462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油、醋) |
|
1494 |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饲料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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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9 |
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腌制食品类、蛋白质、风味小吃、其他传统地方土特产) |
|
饮料制造业 |
1521 |
白酒制造(白酒) |
|
1522 |
啤酒制造(啤酒) |
|
1529 |
其他酒制造(露酒、滋补酒) |
|
1530 |
软饮料制造(碳酸、果汁、茶饮料等) |
|
纺织业 |
1711 |
棉、化纤纺织加工(坯布、面料、纱线) |
|
1722 |
毛纺织(毛毯) |
|
1752 |
毛制品制造(呢绒) |
|
1754 |
丝制品制造(丝、绢) |
|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2023 |
刨花板制造(刨花板) |
|
2029 |
人造板制造(地板) |
|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
2312 |
本册印制(本册) |
|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
2432 |
西乐器制造(钢琴) |
|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2511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聚丙烯、润滑油、石油蜡、沥青、各类燃料油等) |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2611 |
无机酸制造(硫(盐)酸) |
|
2612 |
无机碱制造(纯碱、烧碱) |
|
2613 |
无机盐制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漂粉精除外) |
|
2614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苯甲酸钠、苯酐、季戊四醇、聚氯乙烯树脂、柠檬酸、铬酸酐、邻苯二甲酸酐、甲醇、各类气体除外) |
|
2621 |
氮肥制造(氮肥) |
|
2622 |
磷肥制造(磷肥、复混/合肥) |
|
2641 |
涂料制造(油漆、建筑涂料) |
|
医药制造业 |
2720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西药化学药) |
|
塑料制品业 |
3060 |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箱包)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131 |
建筑砌块制造(新型墙材砖、板) |
|
3132 |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建筑陶瓷) |
|
3139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深加工) |
|
3142 |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玻璃及加工) |
|
3151 |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 |
|
3191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碳素制品) |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3230 |
钢压延加工(电工钢板/带、钢丝及制品) |
|
3240 |
铁合金冶炼(铁合金) |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3351 |
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铝线材) |
|
3582 |
紧固件、弹簧制造(紧固件) |
|
3592 |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焊接材料) |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3530 |
起重运输设备制造(塔式起重机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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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制造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