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18日,召开全局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由局党组书记、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江银同志作动员报告。通过动员,使全体共产党员充分认识到: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是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保证。
3、组织学习培训,实现自我教育提高。根据我局实际,分别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警示教育、参观学习、领导授课、述学、评学考学等方式,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党的有关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结合单位和个人的实际,认真学习讨论、总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党员自学要有学习记录,每个党员都要做到学习笔记,至少撰写两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局级领导班子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党支部和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的专题学习。
4、明确具体要求,巩固阶段性成果。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讨论,明确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学习阶段结束后,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分别向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提出转段申请,经同意后召开会议对第一阶段进行小结并进行第二阶段动员。
第二阶段:自我检查,民主评议(3月5日—4月3日)。重点抓好五个环节:
1、征求意见,交心谈心。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局级领导班子要召开副股级以上干部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征求的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集体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反馈。其他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要结合征求意见,开展交心谈心。四位班子成员要相互谈心,局领导班子还要分别与机关股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和室、组、队负责人谈心,其他党员也要主动与干部群众谈心。
2、对照检查,党性分析。全体党员和局党组成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重温入党誓言,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几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入党誓言履行了没有还存在哪些差距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重点搞好“四对照四检查”:对照党性原则查思想,重点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党性觉悟、政治立场、政治原则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发展是第一要务”查工作,重点检查自己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创新精神、实际本领、爱岗敬业、工作成效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宗旨观念查作风、重点检查自己在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党纪党规查纪律,重点检查自己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为民、务实、清廉”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创建“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等方面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形成党员个人党性分析材料。
3、民主评议,互相帮助。结合党员个人和班子集体的自查、党性分析情况,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个人自我剖析,党员之间进行评议。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4、组织鉴定,反馈意见。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对每个党员作出鉴定,如实向党员个人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党员领导干部,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个人反馈。
5、通报情况,接受监督。机关党支部将在一定的范围内向群众通报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评议阶段结束时,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分别向市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和督导组提出转段申请,经同意后召开会议对第二阶段进行小结并进行第三阶段动员。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总结提高(4月4日—5月3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明确责任,抓好整改。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由党员个人、机关党支部、党小组和领导班子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集中时间,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应当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对暂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入党积极分子和业务骨干中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组织处理,但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不符合党员条件、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
2、自查回顾,保证质量。在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前,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总结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力量进行交叉检查或抽查,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经组织和群众认可后,集中教育活动方可告一段落。对检查不合格或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重新安排集中“补课”。
3、总结表彰,建章立制。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局党组将在“七一”前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机关党支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两票制”等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党员档案,记录党员参加学习、党费交纳、联系困难群众、民主评议、整改提高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巩固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成果,逐步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学习教育成果的工作。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且经教育不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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